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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駕駛人應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對嗎?

欄目: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03W
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駕駛人應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對嗎?
律師解析: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準駕車型爲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同時,機動車駕駛人應在當年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可提前30日辦理),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提交身體條件證明,且不具有記滿12分以及註銷、吊銷或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髮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髮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