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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禍後才發現醫保不給報銷合理嗎

欄目: 交通保險索賠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08W

交通事故醫保不可報銷的原因如下:
政策中規定交通事故醫療費用醫保不予報銷是有合理性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一般都由侵權人予以賠償,如果醫保再支付這部分費用,受害人將會得到雙重補償,也降低了醫保基金的支付和減少騙保的風險。
根據交通法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1、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出車禍後才發現醫保不給報銷合理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司法解釋(11-20)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