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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報銷 | 上杭農村醫療

欄目: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 發佈於: / 人氣:1.13W
上杭農村醫療 異地報銷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誇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爲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發生爭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新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報銷範圍

新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報銷按以下標準執行:

1.鄉鎮衛生院就醫,起付線爲100元,報銷比例爲90%。

2.縣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爲200元,報銷比例爲82%。

3.市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爲500元,那麼報銷比例爲65%。

4.省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爲700元,報銷比例爲55%。省外非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爲1000元,報銷比例爲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