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安全協議書
各位家長:
爲了使你的子女人身財產安全得到保護且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爲習慣、學業有成,明確家庭和學校雙方在教育和保護青少年使其健康成長方面各自的責任,充分發揮家長對學生的監護作用,經學校研究決定提出如下協議。
一、學生出現如下情況,家長有領學生回到家中進行教育的義務。
1.在宿舍內抽菸(出現2次)、喝酒、打架鬥毆,帶管制刀具、鐵棒、銳器入校和勾結社會閒散人員入校鬧事者。
2、在宿舍樓內或樓後大小便和經常從窗戶向外亂潑水、亂扔垃圾,經常不打掃教室、宿舍、環境衛生和個人牀鋪衛生差者。
3、經常在校園內扔廢棄物、踩草坪、攀折花草樹木情節嚴重者。
4、經常不請假上街、私自外出到漁場、莊稼地等非教學運動區者。
5、進網吧、遊戲廳,看黃色書籍、淫穢錄像,接觸賭博、毒品、邪教者。
6、在課堂上故意頂撞教師,無理取鬧者和經常頂撞自治小組成員及班幹部者。
7、寄宿生夜不歸宿者。
二、學生出現以下情況學校不承擔責任。
1、在休假日、上課時間及中午、課外活動、晚讀、晚飯時間私自外出打架鬥毆、喝酒、惹事生非和游泳造成事故者。
2、在離校和返校途是出現事故者。
3、在請家長過程中離校或逃學者。
4、離校後不按時回家者。
5、威遠鎮地區學生在休假日不回家而造成事故者。
6、除學校安排的體育活動外,其他時間私自活動而損傷者。
三、以下情況存在學校有權讓學生暫時離校、休學或責令轉學。
1、患傳染性疾病、心臟病和其他隨時危及學生生命疾病者。
2、逃學嚴重給學校管理增加難度者。
3、學校按學籍管理制度處理者。
4、違反以上協議而家長不配合教育者。
四、學生家長同意以上協議,學生方可報到、註冊、在校就讀。
五、本協議自簽字日起生效。
德育處:班主任: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