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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感染肺結核是工傷嗎

欄目: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9W

職工患肺結核病的,由於肺結核病不屬於職業病,故不算工傷。結核病是由結核分枝桿菌引起的慢性傳染病,可侵及許多臟器,以肺部結核感染最爲常見。排菌者爲其重要的傳染源。人體感染結核菌後不一定發病,當抵抗力降低或細胞介導的變態反應增高時,纔可能引起臨牀發病。

醫務人員感染肺結核是工傷嗎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