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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停領後怎麼恢復

欄目: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01W

辦理報備,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並加蓋單位公章就可以恢復了。需要有單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社保局統一格式四聯式,失業證明。社保局統一格式一式兩份,失業登表。社保局統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失業金停領後怎麼恢復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