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 | 夫妻離婚時否返還禮金

欄目: 其它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4.78K

夫妻離婚時否返還禮金

夫妻離婚時否返還禮金,.

   對於禮金是否可以返還,以往司法解釋的處理原則是禮金是附條件贈與。如果雙方結婚時間尚短,可以酌情返還,如果結婚時間已較長,則返還的可能性不大了。最高人民法院公佈實施的婚姻法解釋二,廢止了以往的解釋,明確下列三種情況可以請求返還禮金:

  其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其二: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禮金是婚前給付的,並且給付的行爲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的,給付禮金的一方有權要求接受方返還給付的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