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熱門合同書
員工姓名)_______: 您(乙方)與本單位(甲方)於___年__月__日簽訂續訂的______類型____ 期限的勞動合同,由於出現下列第____項情形,根據《_____公司勞動規章制度》第__條第__款的規定,決定從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四)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單位提出仍不改正。 (五)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爲。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八)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後的有關經濟補償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的規定和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已有的約定處理。因出現本通知書 (一)至 (六)項所列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爲____年,乙方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爲______元人民幣。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