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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算是騙取失業金

欄目: 社保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2.14W

騙取失業金行爲主要表現爲:隱瞞已經就業的事實,以失業人員的身份騙領失業保險待遇;僞造失業登記證件,騙領失業保險待遇;謊報年齡,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同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等。這類行爲的共同特徵是: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透過各種手段編造虛假情況,隱瞞真實情況,以達到非法佔有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目的。

怎麼算是騙取失業金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騙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退還;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