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勞動爭議案審理程序和準備材料

欄目: 勞動爭議 / 發佈於: / 人氣:2.64W

勞動爭議審理程序

勞動爭議案審理程序和準備材料

勞動爭議仲裁仲裁也稱公斷,仲裁作爲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爲。

一般要經歷這樣幾個階段:

(1)案件受理階段。這一階段包括兩項工作:一是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後一段時間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2)調查取證階段。調查取證的目的是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爲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撰寫調查提綱,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覈實調查結果和有關證據等。

(3)調解階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首先要做調解工作,努力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對達成協議的仲裁庭還需製作仲裁調解書。

(4)裁決階段。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仲裁庭的裁決要透過召開仲裁會議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經過庭審調查、雙方辯論和陳述等過程,最後由仲裁員對爭議事實進行充分協商,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決。仲裁庭做出裁決後應制作調解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

(5)調解或裁決的執行階段。仲裁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在法定起訴期滿後生效。生效後的調解或裁決,當事雙方都應該自覺執行。

勞動爭議訴訟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規的程序,以勞動法規爲依據,按照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

1、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勞動者主要的法定維權渠道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勞動保障監察程序。

2、目前兩個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勞動者需出庭舉證、辦理比較繁瑣的仲裁訴訟手續,勞動者常常由於應訴能力不強導致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2)按照勞動監察程序舉報投訴,可以免去出庭應訴之累,成本低,但是由於勞動監察處理該類案件時缺乏司法體系的有力支援,勞動保障監察處理難、執行難現象十分突出。

準備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及其副本。須載明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以及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職業、聯繫地址、聯繫電話等內容。副本數量與被申訴人數相同。

2、證明申訴人請求理由和事實的檔案資料及證明材料。有證明人的,應提供證人證言書面材料,並註明證明人姓名、住址和聯繫辦法等內容;有實物證據的,應提供證據實物;

3、申訴人勞動聘用合同書和身份證複印件等。

根據以上的內容,大家可以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得知其實在勞動爭議的時候需要準備相關的申訴書和爭議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檔案資料的然後還要闡明相關證據,然後將其交到相關的法院處理,然後法院會根據這些材料來做出判決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