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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入不敷出如何辭退員工?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7.3K

一、公司入不敷出如何辭退員工?

公司入不敷出如何辭退員工?

公司入不敷出可以在經過工會的同意之下來進行經濟裁員。進行裁員的時候,必須要考慮到各種各樣綜合的條件,而且事先需要告知工會,徵求他們同意。公司可以辭退員工,但不是隨意辭退,具體分爲以下情形:

1、過失性辭退

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爲。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預告性辭退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爲。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員工不加班能被公司辭退嗎

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序(《勞動法》第42條和《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除外),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的,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企業不能認爲職工不加班就違反廠規廠紀或勞動合同,進而以此爲由予以辭退。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勞動法當中需要明確的規定呢,不能夠隨意的自己勞動的,但是有些情況之下,比如說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確實經營方面存在着重大的問題,已經導致入不敷出,必須要進行經濟性裁員了,此時可以進行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