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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送外賣是勞動關係嗎?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2.73W

請問送外賣是勞動關係嗎?

隨着如今互聯網的發展,各種外賣APP不斷出現在人們視野中,“賺錢快”“工資高”這些標籤吸引越來越多的人當起了“外賣小哥”。然而,我們也經常看到一些類似於外賣送餐員出車禍,公司卻否認與其由勞動關係的消息,所以,送外賣是勞動關係嗎?下面由本站給大家解答這個問題。

請問送外賣是勞動關係嗎?

勞動者如果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無疑是存在勞動關係,但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主要參考三個標準;

確立勞動關係的三大標準: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這三條標準實際包括對“用人單位”、“勞動行爲”、“勞動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單位”必須是我國勞動法中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而“勞動行爲”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具體勞動,並獲得報酬的過程。“勞動者”同樣必須具備合法的資格。

送餐員應與配送公司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合同,在工作中要保留工作證據,如工號、工牌等,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即使沒有勞動合同,但形成勞動關係後,公司也應對自己的僱員負責,同時在若出現交通意外,要及時報警。

與傳統產業相比,類似互聯網 等新興業態,其勞動關係的認定具有很大的特殊性與複雜性,有些情形下的用工在實踐中並不會被認定建立勞動關係。也正因爲如此,有些新業態從業者和企業就有意無意地忽略了用工管理,簡單化地認爲只要是新業態,就不用受《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約束,而這種認識一旦形成思維定勢,就極易爲單位和個人帶來法律風險隱患。

“老闆快點啊,我的送餐時間要過了,馬上就要扣錢了”這個是經常可以看到的外送員狀態。據瞭解,有的外賣公司要求送餐時間包括從做飯到送飯完成不超過30分鐘,超出了就會扣錢,顧客如果給了差評也是要被扣錢的。在中午或傍晚顧客用餐高峯時,有的送餐員在一個小時內就要送10份左右外賣,這就導致了很多外賣小哥在路上飛奔,甚至不惜冒險闖紅燈。如何更合理管理用工,保障勞動者的人身安全和收益保障成爲擺在新業態企業面前的新課題。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勞動關係的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如今很多人都會訂外賣,也使得外賣行業越來越火,甚至有了“送外賣行業可以月入上萬”的說法,導致越來越多的人從事這一行,然而外賣小哥也並沒有那麼好當,送外賣對速度的要求很高,一旦超時,就容易收到顧客的差評,這也導致我們經常聽到送餐員爲了趕時間而出車禍等不好的消息。那麼關於送外賣是勞動關係嗎?無疑是的。希望能解決大家的疑問,更多相關問題請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