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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高溫費從幾月開始?

欄目: 工資福利 / 發佈於: / 人氣:3.07W

寧波高溫費從幾月開始?

炎炎夏日,持續的高溫天氣讓人們難以仍受,但是還是要堅持上班工作,高溫天氣對於那些工作在高溫環境下的勞動者帶來嚴重的身體傷害,同時還會嚴重影響勞動者的工作效率,因此國家規定發放高溫補貼來彌補勞動者的損失,補貼標準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標準,那寧波高溫費從幾月開始?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隨着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溫津貼,在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羣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二、我國法律關於北京高溫費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爲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根據《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要求,經研究,現就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天不低於10元。

2、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季節津貼制度,並透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條件、範圍及具體標準。

3、企業在發放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不能影響高溫崗位工作勞動者的高溫崗位津貼的發放,並繼續做好高溫季節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4、各企業,特別是從事高溫作業和戶外作業的行業,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當氣溫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溫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執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溫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採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

5、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和檢查,確保高溫季節保護職工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6、本通知下發前今年已有的高溫日,企業應按本通知規定發放高溫季節津貼。

三、寧波高溫費發放標準

6月21日從市人力社保部門和市總工會獲悉,從6月起到9月連續4個月,只要符合相關條件,高溫津貼就要發放到勞動者的手上。

據瞭解,按照我市目前公佈的發放標準:高溫作業人員(包括高溫下露天作業的工作人員、鋼鐵廠工人、鍋爐工)每人每月可以獲得225元高溫津貼;非高溫工作人員標準爲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包括辦公室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則爲每人每月145元。

不過,要領取高溫津貼還有前提條件。

市人力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告知,只要企業在6月至9月間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應發放當月高溫補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同時,高溫津貼應以現金形式發放。

發放月份是從6月起到9月連續4個月,高溫補貼是國家強制性要求用人單位給工作者發放的福利,每個工作者都有權利去享受,如果出現公司拒絕發放或者拖延發放的現象,勞動者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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