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至四級工傷應該怎麼賠償?
1級至4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在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準,具體如下: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一)醫療費
賠償主體: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單位未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賠償主體:工傷保險基金
(三)交通費、食宿費
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
賠償主體:用人單位,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四)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4、賠償主體: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 停工留薪工資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賠償主體: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首先國家根據其定規則,用人單位在員工進行受傷之後,首先要對用人單位的所有醫療費用進行相關負責,其次,然後對其支付一定時間的停工留薪費用,然後再根據員工的基本工資和級數來確定其傷殘賠償費用。並且還需要對員工的後續治療費用進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