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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由誰做

欄目: 工傷鑑定 / 發佈於: / 人氣:2.87W

一、工傷傷殘鑑定由誰做,多久有結果

工傷傷殘鑑定由誰做

勞動部門專門的鑑定單位是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如果是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勞動部門會安排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有專門的指定醫院、鑑定人員)。

工傷鑑定多久出結果:工傷鑑定結果應在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之後的60日內下達,如遇到專家組出現爭議的情況可延遲30日下達。如單位或受傷職工本人對鑑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二、工傷鑑定的程序

工傷是需要向市級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的辦理工傷鑑定程序:

(一)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我辦發給《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申請人填表後交回我辦,同時提交:

1、與用人單位存在(包括)的證明材料;

2、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第三步: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第四步: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形成決定書。第五步: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申請人、用人單位及經辦機構。

相關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覈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覈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覈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爲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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