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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欄目: 高溫補貼 / 發佈於: / 人氣:1.32W

到了夏季以後,中國的各大城市都在接受着太陽的火熱炙烤。但是各地政府都有高溫補貼政策,對於在夏季工作的人們來說,這無疑是令大家在炎熱的夏季感到一絲絲涼意的一個政策。高溫補貼費和當地的經濟發展有着直接的關係,各地標準是不一樣的。那麼東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呢?

東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一、東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1、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2、高溫補貼發放對象

享受高溫津貼需要符合條件:

一是高溫,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是高溼,高溫季節常有高溼現象伴隨,即又悶又熱,且持續的時間較長。以上兩個條件中,前者國家已經明確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防暑降溫費不等於高溫津貼

來自省總工會勞動保護部資訊,防暑降溫費不等同於高溫津貼,符合條件者可以同時領取這兩項費用。

比如,一名在戶外作業的建築工或保潔員,除了領每天15元的防暑降溫費外,如果工作時間溫度高達35℃以上,還可領取每天25元的高溫津貼。有單位以飲料來衝抵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這樣做是不對的。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不能用發放降溫品來替代,須以現金形式發放。

二、遇到企業不發放高溫費怎麼辦?

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透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透過小編的介紹,可以看出東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爲6月到10月,每人每月150元。高溫補貼不納入員工最低工資,且必須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當中,對於當地的高溫補貼政策,一定要及時的做了解,當符合高溫補貼發放的範圍以後,用人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向這裏發放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政策是受我國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