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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辦理準生證需要什麼手續

欄目: 準生證 / 發佈於: / 人氣:3.17W

所需材料:

異地辦理準生證需要什麼手續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廣東省結婚證、婦女居留證;

3、懷孕證明(包括《婦幼保健手冊》);

具體過程:

目的:流動人口應當出示所需材料的委員會的村莊(社區住宅),現在的女人生活,填寫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登記申請表一式三份,並提交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鎮)現在的女人住在哪裏。

評論:現在,女性的壽命普遍比鄉(鎮、街道)熊的第一個子節點收到應用程序流育齡夫妻相關的材料,三個工作日內透過電話、郵件、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資訊系統,這對夫婦註冊鄉(鎮、街道)來驗證檢查,同時備註說明需要反饋檢查住宅10個工作日之內,其中,省登記備案要求資訊系統必須及時備案。

根據驗證的不同情況:

1. 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經人口與計劃生育資訊管理系統覈實無誤的,應當立即辦理登記;

2. 符合條件,資料齊全,並持有所在地計劃生育機構核發的《流動人口結婚生育證明》或者《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明》的,應當立即辦理登記;

3.戶口所在地在覈實戶口情況屬實後10個工作日內反饋情況的,應當辦理登記;

4.如果戶籍失敗後10個工作日內提供反饋覈查戶籍,應當視爲“難以覈實的婚姻和生育的情況”,並登記後應夫妻共同的跡象“承諾信城外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登記”;

5. 不符合申請條件,不符合生育政策,經覈實婚姻、生育情況與住所事實不符的,不予辦理出生登記,發給《不予登記通知書》。

許可證可在任何一方的戶口或現居地簽發。男女均可申請生育許可,只要雙方證明齊全,哪一方做的生育許可都不是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對於生育許可所需的材料、要求、流程可能有所不同。

1、異地辦理出生許可證,要給寶寶所在城市(父母雙方均在該城市戶口)辦理出生許可證,以免手續繁瑣。先領結婚證,再領出生證。懷孕滿3個月後需要及時辦理生育許可證,以免因某些原因導致生育許可證延期,對寶寶上戶口不利

2、如果夫妻兩人是初婚(已領取結婚證),不生育(孩子是第一個孩子),那麼在孩子出生後一個月內辦出生許可證也是可能的,不會被罰款。

3、如果夫妻是第一次結婚,但結婚證是在孩子出生後領取的,那麼,無論什麼時候辦理,都會有罰款。(不過,不同地方都有修改的地方法則,可能不罰款,具體情況視每一處地方法則)

4、如果夫妻二人有第二次婚姻,符合出生情況、出生後必須先走的能力規劃部門處理允許生可以承擔,否則,罰款可以比第二高的情況。

5、對在其他地區工作的流動人口,國家有特殊政策,按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方便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