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了戶口怎麼遷出來
1、《戶籍登記條例》對戶口遷出的規定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2、離婚戶口遷出辦理
(一)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二)辦理遷入手續。
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因婚姻變化需分戶的,憑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辦理。
屬離婚分戶的,憑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覈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如果雙方在婚後出現了感情問題後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在離婚時需要將婚後的共同財產以及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平均分配的,雙方也是可以選擇透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那麼在離婚後雙方也是需要攜帶離婚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資訊變更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