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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轉走了醫保要轉嗎?

欄目: 戶口 / 發佈於: / 人氣:2.34W

一、戶口轉走了醫保要轉嗎?

戶口轉走了醫保要轉嗎?

1、戶口轉走了醫保不一定需要轉同城同區社保轉移的,要按照實際情況,如果是社保關係都在同一統籌地區內,就不需要轉移,只需要繼續繳納即可。如果是發生社保關係在不同同一統籌地區的,就需要辦理社保轉移。

2、需要轉移醫療報銷的情形

(1)同城社保轉出手續:

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參保地的社保服務視窗申請開具《基本醫療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在外地就業並參保後,可向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將原工作地的醫療保險關係轉入。

(2)同城社保轉入手續:

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以及異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但單位的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異地的醫療保險關係和基金。新舊參保地的社保機構透過在國家或省的資訊平臺進行聯繫以及醫療保險關係的轉移、接續。一般情況下,參保人不用兩地跑。

3、與醫療保險轉移有關的法律規定

《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遷離本省或者在本省內流動的,個人帳戶的資金餘額可以轉移使用;無法轉移的,應當退還本人。

劃入統籌基金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歸原統籌單位全體參保人員所有,不予轉移,也不退還。

二、醫療保險轉移的流程

1、確認落實已在自治區社保局正常參保繳費;

2、攜帶原參保地社保局出具的《醫療繳費憑證》到自治區社保局開具《申請表》及《聯繫函》,由自治區社保局與原參保地社保局對接辦理;

3、原參保地社保局收到自治區社保局出具的《申請表》及《聯繫函》,辦結《轉移單》《資訊表》和基金劃轉手續,並將資料寄至自治區社保局。

戶口轉移與醫療保險轉移並不存在必然的聯繫,在現實生活之中存在僅需要轉移戶口、卻不轉移醫療保險的情形。對於某特定已經轉移了戶口的公民來說,具體是否需要辦理醫療保險的轉移手續,與戶口轉移後,社保關係是否還處於同一個統籌區域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