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計劃生育 > 戶口

浙江戶口新政策的改變有哪些

欄目: 戶口 / 發佈於: / 人氣:1.28W
浙江戶口新政策的改變有哪些

1、取消父母投靠落戶年齡限制,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戶(杭州市城區除外)。

除杭州市城區外,在本省城鎮地區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憑規定明確的相關材料,向子女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投靠遷入登記。

2、放開直系親屬、配偶或配偶父母間投靠落戶限制。

本人戶口已在本縣(市)或設區市市區,與戶口在城鎮地區的戶主具有直系親屬、配偶或配偶父母關係的,憑規定明確的相關材料,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將市內戶口投靠遷入。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項措施適用於本縣(市)或設區市區範圍內,遷入地爲城鎮地區,遷入地房屋主要爲商品房。

3、允許在直系親屬所有的房屋產權內落戶。

本人戶口已在本縣(市)或設區市市區的,憑規定明確的相關材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將市內戶口遷入該房屋。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項措施與第二項有相同的辦理條件。

4、支援孵化器、衆創空間、特色小鎮等設立集體戶,取消集體宿舍的條件限制,允許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設立集體戶,推行設立社區(村)公共集體戶。

集體戶的設立,主要用來解決落戶地無住房又無親屬投靠人員的落戶問題。

爲優化營商環境,適應人口流動特別是人才流動加快的需要,放寬集體戶設立條件,推行鄉(鎮、街道)或村(社區)設立公共集體戶,方便落戶手續辦理。

爲適應孵化器、衆創空間、特色小鎮內單位小、人員流動快的特點,支援其設立集體戶,滿足創新創業者需要,解除後顧之憂。

落實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原則,允許人才公寓、酒店公寓設立集體戶,解決實際居住人才或產權人的落戶問題。有需要的單位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設立集體戶。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設立集體戶,掛靠戶口人數一般應不少於10人。

5、省內戶口遷移不再使用遷移證件(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入、遷出學校等除外)。

將停止使用遷移證件,省內戶口遷移不再使用紙質戶口準遷證和戶口遷移證後,透過常住人口資訊管理系統,記錄遷移事實,流轉遷移人的身份資訊,簡化辦事流程。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省外戶口遷入本省和本省戶口遷往省外,仍需使用戶口遷移證和戶口準遷證;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入、遷出學校,仍按原規定辦理。

6、簡化戶口登記事項申報材料,實行次要材料容缺受理,政務共享資訊等同紙質材料,不要求提交材料複印件。

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精神,進一步簡化戶口登記事項申報材料,方便羣衆辦事,推動實現全省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7、推行部分戶口登記事項“全市通辦”,設區市範圍內可以異地提交申報材料。

在前期推出網上申請、同城通辦等改革措施的基礎上,推出部分戶口登記事項“全市通辦”措施,羣衆異地申報的事項,透過資訊系統自動流轉,實現跨轄區受理、審覈、審批、辦理。

鑑於資訊系統需要逐步優化完善,目前“全市通辦”僅限於市內遷移、變更更正、死亡註銷等部分戶口登記事項。後續,將實現更多事項、更大範圍的業務“通辦”,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羣衆少跑腿”。

8、開通居民身份證辦理“綠色通道”,符合條件的申領人可以享受優先受理、簽發、製作等服務。

“綠色通道”是爲參加中考、高考、職業資格考試、重大比賽等急需用證羣衆,提供的一項申領居民身份證便民服務。

今後,在辦理居民身份證申領手續時,申領人應當提供急需用證的憑證材料,經審覈同意後,可以享受在最短時間內受理、簽發、製作、快遞等優先服務。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開通“綠色通道”是一項急事爭辦服務,適用於必須使用居民身份證的特殊情形,一般情況下建議申領並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

最後,浙江戶口政策的變遷也是順應社會發展趨勢的結果。戶口遷移是國家目前比較靈活的政策,各地爲了積極配合響應國家的政策,每個城市都規定了自己的落戶要求,只要當事人滿足相應城市的落戶要求就可以辦理落戶手續,這樣不僅有益於人口管理,還便於公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