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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相關注意事項

欄目: 結婚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27W

結婚相關注意事項:
婚姻登記的雙方需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辦理。
目前爲止,進行結婚登記時男女雙方必須全部到場纔可以辦理,只有一方是不能進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結婚後的男女,女方可以成爲男方的家庭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爲女方的家庭成員。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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