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離婚後小孩戶口怎麼遷移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65W

(1)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2)據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3)持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4)持《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離婚後小孩戶口怎麼遷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