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可以申請再審嗎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6.63K

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如果人民法院認爲有錯誤的,可以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當事人認爲有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法院決定再審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爲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可以申請再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