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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怎麼舉證是夫妻共同經營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8.41K

以下情形可以作爲認定共同債務的考量因素:舉債期間家庭購置大宗財產或存在大額開支情形,夫妻雙方無法說明資金來源的;舉債用於夫妻雙方共同從事的投資、經營事項;舉債用於債務人單方從事的投資、經營事項,但債務人配偶分享投資經營收益的,因此可以從注重收集上述的這些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原告怎麼舉證是夫妻共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