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從股權性質看,股權屬於財產權利,是股東對公司所享有的權能、具有價值,可以交易,定義在財產範圍內是沒有問題的。在婚前取得公司股權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婚後取得的股權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