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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無效婚姻咋解除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08W

只要是無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之間也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予以解除。誰可以提出解除無效婚姻?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

重婚無效婚姻咋解除

1、任何人發現無效婚姻,都有權檢舉和揭發;

2、當事人以及利害關係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該婚姻無效;

3、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發現有無效婚姻的,應當主動依職權解除該婚姻。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查明確實是無效婚姻時,應當收回被騙取的結婚證,宣告該婚姻無效,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同居關係,並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及所生子女作適當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