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登記結婚前的陪送嫁妝應認定爲是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若在登記結婚後的陪送嫁妝,女方家人未明確表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這爲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應認定爲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對該嫁妝有特別的約定,則應依約定來認定財產的權利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