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離婚子女撫養費判決有哪些標準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04W
離婚子女撫養費判決有哪些標準
律師解析:離婚子女撫養費判決標準是:
1、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撫養費判決標準是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撫養兩個以上子女的,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子女撫養費判決標準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按照上述原則確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八條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條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