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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分手男方是否有責任?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89W
未婚先孕分手男方是否有責任?
律師解析:未婚先孕分手後,該非婚生子女出生後由女方直接撫養的,男方應當支付撫養費。
撫養費數額,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予以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並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如果雙方對該非婚生子女撫養權歸屬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