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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離婚多久內可以爭奪撫養權?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21W

夫妻離婚的,不是離婚後爭奪子女撫養權,而是離婚時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爭奪子女撫養權。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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