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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承租的公房離婚時要怎樣分割

欄目: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96W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存續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爲本單位職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
(四)婚後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等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
第二條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離婚後,雙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係存續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爲本單位職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
(四)婚後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
(六)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後,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房屋的;
(八)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後合併調換房屋的;
(九)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婚前承租的公房離婚時要怎樣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