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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首付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欄目: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5W

屬於。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夫妻雙方共同還款,房產權證上爲一方名字的,則房產本身爲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歸登記方所有,但剩餘債務由登記方償還,之前夫妻共同償還的部分未登記的一方可以向登記方追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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