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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可主張損害賠償的情形?

欄目: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9.21K
離婚女方可主張損害賠償的情形?
律師解析:一般都是男方有這些過錯行爲,女方都可以主張損害賠償,包括:男方重婚;男方與他人同居的;男方有家庭暴力的;男方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以及其他重大的過錯行爲。有這些情的形屬於過錯方,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