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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不分給家暴一方財產嗎?

欄目: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6W
離婚可以不分給家暴一方財產嗎?
律師解析: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在加害人自認或法院認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療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響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財產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響的,在財產分割時應得到適當照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