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危險駕駛罪包含哪些構成要件

欄目: 交通事故鑑定 / 發佈於: / 人氣:2.44W

(一)主觀方面

危險駕駛罪包含哪些構成要件

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行爲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狀態的發生。

(二)客觀方面

此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且情節惡劣。因此構成此罪要求在客觀行爲方面,要同時滿足四個方面的條件:

(1)行爲條件: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

(2)空間條件: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要在道路上進行。

(3)對象條件:駕駛的是機動車。

(4)情節條件:情節惡劣。

(三)客體方面

此罪侵犯的客體爲公共安全,即危險駕駛的行爲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給公共安全帶來了潛在的危險,即對不特定且多數人的生命、身體或者財產的危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