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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期限是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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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期限是多長時間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關的行爲人不清楚應該如何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所以瞭解正確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時獲得救助就爲有效的方法。當事人自行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應當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處理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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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鑑定期限是多長時間呢?

關於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鑑定時機,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規定是自受到傷害之日起6個月,也有的是3個月,也有的規定1年或更長。鑑於人身傷害的起訴時效爲1年,並且起算點爲: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這樣,就導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傷害後如果在1年後經鑑定沒有傷殘的,可能權利出現“睡眠”之爭:以上是對交通事故鑑定期限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