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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第一監護人是母親嗎?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1.05W

子女第一監護人是母親嗎?

一、子女第一監護人是母親嗎?

根據法律規定,父親和母親是未成年人共同的第一監護人,所以在父母都健在的情況下,第一監護人父親或者母親均可。如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則按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或者民政部門的順序確定監護人。

二、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三、法定監護人的義務

監護人員負有保護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義務。在實施義務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主要應承擔如下義務和責任:

1、必須按時送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人學;

2、必須保證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接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得讓他們中途停學;

3、應按規定,交納政府規定的義務教育雜費;(生活確實困難,無力支付雜費的家庭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減免)。

4、必須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長。

子女的第一監護人是父母,並不僅僅是母親,父親和母親都是子女的第一監護人。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子女的監護權是可能委託給第三者的,例如父母可能外出務工,將孩子的監護權委託給爺爺奶奶等情況,這種情況下,如果出現監護問題,父母也是需要承擔監護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