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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解決撫養費糾紛呢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1.24W
怎麼解決撫養費糾紛呢
透過訴訟手段解決撫養費糾紛是當下最直接有效的法律手段。
根據我國民訴法相關規定,撫養費糾紛,當事人可透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
起訴撫養權糾紛的,應向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這裏的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僅限於有多個被告不在同一轄區的情形。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3、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
4、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子女撫養費的支出明細及給付方,另一方少支出或不願意支出撫養費的相關證據;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覈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九條
追索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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