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繼承公證要多長時間?
遺囑繼承公證需要15天。
《公證程序規則》
第三十五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爲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本規則及有關辦證規則規定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覈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
第三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爲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具有從事該行爲的資格和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三)該行爲的內容和形式合法,不違背社會公德;
(四)《公證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不同的民事法律行爲公證的辦證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二、遺囑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遺囑公證細則》
第七條 申辦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二)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三)公證人員認爲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遺囑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爲填寫,遺囑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
三、遺囑公證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遺囑公證細則》
第四十二條 公證書應當按照司法部規定的格式製作。公證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公證書編號;
(二)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三)公證證詞;
(四)承辦公證員的簽名(簽名章)、公證機構印章;
(五)出具日期。
公證證詞證明的文書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
有關辦證規則對公證書的格式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四、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僞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遺囑公證的時間是國家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但在公證機構審查遺囑的過程中,可能會需要當事人補充相關的證明材料,補充證明材料所需要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公證機構審查的時間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