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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遺囑五種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1.81W

遺囑的形式有五種,分別是:
(一)公證遺囑。即經過公證機關證明過的遺囑。
(二)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最爲常見。
(三)代書遺囑。遺囑人口述內容,他人代爲書寫的遺囑。
(四)錄音遺囑。遺囑人口述內容,他人錄音做成的遺囑。
(五)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時刻,口頭表達內容的遺囑。
在這五種遺囑形式中,以公證遺囑效力最高。
《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廢止)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繼承法遺囑五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