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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幾年後妻子是第一繼承人?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1.42W

一、二婚幾年後妻子是第一繼承人?

二婚幾年後妻子是第一繼承人?

二婚只要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那麼從結婚的第一年起妻子是第一繼承人。具體來說,只要妻子是法律上承認的配偶,那麼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妻子有繼承丈夫遺產的權利嗎?

1、妻子有繼承丈夫遺產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相互繼承權】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2、法定繼承情形下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遺產分配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對於離婚後再婚的公民來說,只要已經與他人到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的登記手續、且獲得的民政部門下發的結婚證,那麼如果配偶沒有訂立遺囑就死亡,男方、或者是女方就可以作爲第一順位繼承人,與死者的子女、父母一起享有繼承遺產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