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而且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那麼是可以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