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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的母親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2.65W

去世的母親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去世的母親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母親去世後,原共同財產的一半由父親繼承,剩下的財產由父親、子女和母親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法律依據:

《繼承法》規定,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第二十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爲配偶所有,其餘的爲被繼承人的遺產。

二、分割遺產要注意的問題都有哪些?

根據《繼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有關規定,在分割遺產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劃歸配偶所有,其餘的纔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產如果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既不屬於被繼承人個人財產、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財產。

3、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或應交的稅款。

4、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遺囑方式贈給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

5、遺產應當先扣除依法應給予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或者對被繼承人盡撫養義務較多的人的份額。

6、遺產應先扣除爲胎兒保留的必要的遺產份額。

7、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方法處理。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家庭還是考慮到父親還在世,所以在母親去世以後並不着急於去分割母親的財產,但若子女們之間真的要求分割財產的話也並不違法,因爲法律上,母親去世以後留下來的財產也確實不是盡數都歸父親一個人所有的。不過,第一順序繼承人也有可能因爲一些特殊的情況被剝奪繼承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