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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的宅基地可繼承嗎?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1.19W

一、母親的宅基地可繼承嗎?

母親的宅基地可繼承嗎?

母親的宅基地不可以繼承處理,因爲宅基地是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而且這一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資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爲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當然歸當地的農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作爲一項特殊的物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在我國《民法典》有關遺產內容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中,沒有涉及宅基地的內容,可見,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於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二、遺產的認定範圍

一是要區別被繼承人的遺產與共有財產。遺產只能是死者的個人合法財產,當繼承人爲財產共有人之一時,機場開始後應將其份額從共有財產中分割出來作爲遺產加以繼承,既不能將全部共有財產作爲遺產來繼承,也不能將共有財產中的遺產部分忽視。民法典中明確規定: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財產,除有約定外,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一半分出爲配偶所有,其餘爲給繼承人的遺產。

二是區分被繼承人的遺產與保險金、撫卹金。對於保險金,如果保險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的,則由受益人取得保險金;保險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的,則保險金可以作爲遺產加以繼承。對於撫卹金,如果是職工、軍人因公死亡、生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後,由有關單位按規定給予死者家屬而產生的,具有對死者家屬的經濟補償性,不能作爲遺產。有關部門發給因公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軍人的生活補助,歸個人所有,這類撫卹金可以作爲遺產繼承

對於母親的宅基地,可以由繼承人繼續使用,特別是對於該土地使用權未到期的情況下,是可以繼承使用權的,但對於土地所有權,由於屬於集體所有,所以不存在繼承所有權的情況,具體情況下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