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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遺產繼承還能打官司嗎

欄目: 遺產繼承 / 發佈於: / 人氣:2.21W
放棄遺產繼承還能打官司嗎

現實中在繼承遺產時,如果繼承人一方有不同意見不能達成一致的,往往就很容易產生糾紛,對於繼承人每一方來說,遺產都是不能退讓的。所以發生遺產糾紛時最後都會需要打官司,那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打遺產繼承官司,收費又怎麼收呢?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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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遺產繼承權以後還能繼承嗎

放棄繼承權的表示作出後,得到其他繼承人的認可即成立。一般情況下,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認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0條規定:“遺產處理正在進行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後,繼承人放棄繼承後悔的,不予承認。”

由此可見,繼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繼承權,在其他繼承人有異議的情況下,必須由人民法院來決定是否可以恢復繼承權。人民法院會根據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提出的恢復理由重新進行認定,非經法院認定程序,繼承人不能自行恢復。而且,恢復繼承權的意思表示必須在遺產處理之前提出,如果遺產已經分割處理完畢,成爲各繼承人的個人財產,法律明確規定是不予承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