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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再婚後原子女還需要贍養她嗎

欄目: 收養贍養 / 發佈於: / 人氣:1.68W

母親離婚後再婚的,其原子女仍然有贍養義務,子女不能以父母再婚爲理由,不對父母盡贍養義務。贍養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係的結束而消失,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血緣關係是一直存在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母親再婚後原子女還需要贍養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