瞻養和贍養一般來說沒有區別。瞻養意味供給生活所需。瞻,通“贍”。法律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