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協議不履行應該如何追回款項?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13W

離婚協議不履行應該如何追回款項?

離婚協議不履行應該如何追回款項?

首先,離婚協議不能直接適用於法庭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爲。法律對人民法院的執行有嚴格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行政訴訟法其他法律,法律檔案,人的年代,法院可以使用爲基礎執行僅限於以下類別:民事判決、裁定,中介,刑事判決,和財產的部分判斷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構依法強制執行的強制文書;(三)行政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依照行政法規規定製定執行內容的決定。不屬於前款規定範圍的人民法院無權干預。

離婚協議不是一份可以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檔案。然而,離婚的財產分割協議或協議雙方在離婚財產分割導致的對男性和女性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糾紛引起的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的性能應該接受它。

判決生效後,對方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