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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都有哪幾種方式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07W

我國,夫妻離婚法律途徑有兩種:一種途徑是協議離婚,也叫登記離婚,另一種途徑是訴訟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達成了一致協議,夫妻雙方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婚姻登記機關依法覈准併發給離婚證,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係即依法解除,透過這種方式離婚的稱爲協議離婚或登記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不願透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或者夫妻雙方不能自願達成離婚協議,也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終止婚姻關係,人民法院可依法制作準予離婚的調解書或做出離婚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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