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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起訴書多長時間送達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3.2W

起訴離婚起訴書多長時間送達

婚姻是大家踏入幸福殿堂的開始,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結婚之後又要分開,那麼離婚是很好的一個途徑。起訴離婚起訴書多長時間送達呢?一般起訴離婚的起訴書在人民法院立案之日後五個工作日內會將起訴書副本發給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答辯,被告不提出答辯的,不影響法院審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 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 狀副本發送原告。

法院審理期限: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爲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爲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爲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爲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爲六個月)。

三、起訴離婚的程序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起訴離婚起訴書多長時間送達,婚姻是人生大事結婚需謹慎,離婚更要慎重,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不要因爲生活中的些瑣事就走到離婚的地步,如果實在無法生活在一起,再考慮離婚事宜。離婚前先去諮詢相關律師以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失,儘量協商後再離婚,好聚好散。